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认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运输需要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一、认识危废运输企业
危险废物通常需要经过运输环节由产废单位转移至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装(卸)载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财产损毁,甚至人身伤亡。大部分危险废物需要经过运输环节,由专业危废运输车队转运至处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规定,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一定要合法合规,在危汇网上有挺多运输单位、货源和路线的信息,可以看看对比一下。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要配备司机(需要有危险品运输上岗证)、押运员(需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二、成为危废运输企业的条件
1、首先单位要取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再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
2、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条件:
①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②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③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报警电话GPS卫星定位仪);
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流程
第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
(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所明确的程序和时限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许可事项,具体内容应当包括运输危险货物的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专用车辆数量、要求以及运输性质,并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发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准予许可的企业或单位的许可事项等,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
原许可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落实的专用车辆、设备予以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标注“剧毒”;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聘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承诺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一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四、对危废运输企业的要求
1、基本要求
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危险废物公路运输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年]第9号)、JT以及JT执行;危险废物铁路运输应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79号)执行;危险废物水路运输应按《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年]第10号)规定执行。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运输的规定。
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GB附录A设置标志,其中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上的标志应按HJ要求设置。
危险废物公路运输时,运输车辆应按GB设置车辆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危险废物时应在集装箱外按GB90规定悬挂标志。
2、危险废弃物运输企业能运输什么类型的危废?
中国规定危险品1到9类的都有必要要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对化学品有着不同的分类,目前常用的分类一直在沿用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把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对化学品有着不同的分类,目前常用的分类一直在沿用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把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
第1类爆炸品,如硝铵炸药、梯恩梯、黑火药,压缩黑火药,电引爆雷管,爆破炸药,点燃导火索,硝胺炸药;
①第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②第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③第1.3项具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或者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④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⑤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⑥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第2类气体
①第2.1项易燃气体,如乙炔、丙烷、氢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甲烷等
②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如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
③第2.3项,毒性气体,如氯气、液氨、水煤气等。
第3类易燃液体,如油漆、香蕉水、汽油、煤油、乙醇、甲醇、丙酮、甲苯、二甲苯、溶剂油、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①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如硝化棉、硫磺、铝粉等;
②易于自燃的物质,如保险粉等
③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镁粉、镁铝粉、镁合金粉等。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①氧化性物质,如双氧水、高锰酸钾、漂白粉等;
②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如砷,苯酚,二甲基苯胺,苯胺,邻甲苯胺,丙烯醛,烯丙醇,甲基氯(醚),氯化钡(铜,钾,钠),氧化汞,二氧化磷,农药等
①毒性物质,如氰化钠、氰化钾、砒霜硫酸铜、部分农药等
②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如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氢氟酸、氨水、次氯酸钠溶液、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含铜,含镍,含铅,含铬,废弃电池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HW21,HW22。
五、结语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当或未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措施,就犹如路上移动的“炸弹”。据危汇网调查,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处置的各个环节中,运输环节最易出现意外事故,同时也是非法倾倒高发的环节。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因自身车辆驾驶责任或他人责任造成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驾驶员必须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汇报,若运输液态废物或易燃、有毒有害废物时需迅速报告当地交通、安全、消防、保险等相关主管部门请求援助。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污染,爆炸,丢失,泄露等,押运人员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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