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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3月15日讯(记者杨昱通讯员周君)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竟美其名曰提鲜;为了让干辣椒易保存又好卖,商家居然在仓库里用硫磺熏制……今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揭露部分商家唯利是图的一面,提醒消费者提防其中的猫腻。

案例: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梁某在长沙县春华镇经营了饭馆。从年7月中旬开始,他为了增加客源,居然将罂粟种子作为调味剂熬制高汤,并将其添加进水煮鱼菜品中销售给顾客食用。年10月25日,长沙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线报,对该店突击检查,并现场提取高汤、鱼汤样品送检。经鉴定,这些样品中均检测出罂粟碱、可待因、吗啡成份。对此,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梁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决梁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出售用燃烧硫磺熏制干辣椒李某在长沙市高桥干货大市场经营批发商行,主要销售干辣椒。为了让辣椒存放得久些,他在仓库里砌了3个灶台,将工业硫磺置于灶台燃烧来熏制干辣椒,被熏制后的干辣椒色泽光艳,也易于出售。年1月10日,长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李某用燃烧硫磺熏制干辣椒公斤。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熏制后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3.48g/kg,超过标准要求≤0.2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此,长沙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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