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食品,有许多是经过特殊加工制成的,如:干货、腌制品、农产品等,其中,二氧化硫类添加剂的使用较为广泛,它可作为食品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和防褐变剂等。食品中二氧化硫,主要是燃烧硫磺熏蒸食品时形成的。燃烧硫磺产生二氧化硫,可使表面细胞破坏,促使其干燥,同时由于其还原作用,可破坏酶的氧化系统,阻止氧化作用,以提高食品成色,延长存放时间,从而达到防止变质的目的。
我国相关标准和法规明确了可以使用二氧化硫的食品类别及相应的使用限量和残留量
年7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新的食品二氧化硫国家标准《GB.34-》,并定于年12月30日实施。新国标与原GB.34-比较,其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1)修订了原滴定法为酸碱滴定法。
(2)增加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
第一法酸碱滴定法,前处理使用充氮蒸馏方法,试样酸化后在加热条件下亚硫酸盐等系列物质释放二氧化硫,使用过氧化氢溶液吸收,二氧化硫被氧化为硫酸根离子,采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根据消耗量计算二氧化硫的含量。
第二法分光光度法,样品使用甲醛缓冲吸收液浸泡或加酸充氮蒸馏使其中的二氧化硫释放被甲醛溶液吸收,生成稳定的羟甲基磺酸加成化合物,酸性条件下与盐酸副玫瑰苯胺生成蓝紫色络合物,通过测定该络合物的吸光度得到二氧化硫的浓度。
第三法离子色谱法,前处理通过将试样中的亚硫酸盐系列物质进行酸处理后转化为二氧化硫,采用充氮-水蒸气蒸馏方法随水蒸气馏出,被过氧化氢吸收并氧化为硫酸根离子,使用离子色谱仪进行测定。
许多不法商贩为保存食品鲜亮的色泽并防止腐烂,常常不顾标准限制,超量使用二氧化硫类添加剂,造成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超过标准。食用了此类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容易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此外,还可影响钙吸收,促进机体钙流失;过量进食引起的急性中毒可出现眼、鼻黏膜刺激症状,严重时产生喉头痉挛、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等,还可在人体内转化成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
因此,消费者选购食品应在正规商超等场所购买,不要片面追求产品色泽鲜亮,如发现有刺鼻气味应谨慎选择;食用前,参考产品标签上的食用方式,通过清水漂洗、煮或炖等烹饪方式,也可去除一些食品中残留的含硫类食品添加剂。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3576.html